意外身故保险金(《友邦安心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 在主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不包括猝死),则本公司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金额为该事故发生时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于身故前曾领有主合同中的意外残疾保险金和意外烧伤保险金,则其意外身故保险金为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此二项内任何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额外意外身故保险金(《友邦安心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 在主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以下任一情形导致其身故,则本公司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后,再给付额外意外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1)若被保险人在法定节假日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身故(不包括猝死),则其金额为该事故发生时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被保险人因九种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而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身故(不包括猝死),则其金额为该事故发生时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二倍。
意外残疾保险金(《友邦安心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 在主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则本公司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为该表所列的相应给付比例乘以该事故发生时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若同一意外事故发生在同一肢,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若不同意外事故发生在同一肢,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该表内所列二项或二项以上残疾时,本公司将给付各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给付总额以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意外烧伤保险金(《友邦安心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 在主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烧伤,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导致III度烧伤,则本公司将按《意外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表》给付意外烧伤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为该表所列的相应给付比例乘以该事故发生时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烧伤,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本公司将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意外烧伤保险金。若不同的意外事故导致的烧伤,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以较高的意外烧伤保险金的给付金额为准:若后次意外烧伤保险金的给付金额较高,则需扣除前次已给付的意外烧伤保险金;若前次意外烧伤保险金的给付金额较高,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烧伤保险金。
不同意外事故导致的烧伤,发生在身体不同的部位,本公司给付各项意外烧伤保险金之和,给付总额以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以上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残疾保险金及意外烧伤保险金给付的累计金额以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意外住院给付金(《友邦附加安心意外住院给付医疗保险》保险责任) 在该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该附加合同所附加于的意外伤害保险主合同所定义的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入住医院治疗,则本公司给付意外住院给付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为该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住院日数。同一意外事故的给付,最高以一百八十日为限。
意外医药费用补偿金(《友邦附加安心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保险责任) 在该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该附加合同所附加于的意外伤害保险主合同所定义的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所致伤害而经医院进行必要治疗,则本公司按下述情形给付意外医药费用补偿金予被保险人。
一、若被保险人已从公费医疗及社会医疗保险、除该附加合同以外的所有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等获得医药费用补偿,本公司按如下公式给付意外医药费用补偿金:
意外医药费用补偿金=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已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 - 任何已获得的医药费用补偿
上述“任何已获得的医药费用补偿”包括从公费医疗及社会医疗保险、所有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等所获得的医药费用补偿。
二、若被保险人未从公费医疗及社会医疗保险、除该附加合同以外的所有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等获得医药费用补偿,本公司按如下公式给付意外医药费用补偿金:
意外医药费用补偿金=(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已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 - 从其他政府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等所获得的医药费用补偿)x 90% - 已从该附加合同获得的医药费用补偿
每次意外事故的意外医药费用补偿金,以该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上述“实际医药费用”以当地卫生局或当地政府核准的收费标准为限。给付范围包括医生诊断费、处方费、手术费、救护车费、住院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X光检查、护理、医疗用品等在医院内发生的费用。 |